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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2011-07-13   地区妇女儿童工作会员会   


 

前      言

        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和田地区行署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1997 年,和田地区行署制定并颁布了《和田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5年来,在和田地区和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妇女参政的比例明显提高。全地区7县1市,县(市)委班子全部配有女领导干部,1个县政府班子配有女领导干部;全地区86个乡镇,81个乡镇党委班子配有女领导干部,53个乡镇政府班子配有女领导干部;女干部人数比1995年增加了4502 人,增加25.42%。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增强。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达到37.83%,与1995年相比上升0.3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中女性比重由1995年的 24.70 %上升到30.28%,增长了5.58个百分点。
——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有了较大提高。2000年全地区8个县(市)中有 2个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类学校女学生比重达49%以上。
——妇女社会环境不断改善。全地区有社会福利院 1所,敬老院  77所。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达74%。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地区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妇女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妇女发展的整体素质不高,妇女宗教意识浓厚;一些部门和用人单位在招工、招干中仍存在偏向男性的现象;男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仍然存在;贫困人口中妇女比例居高不下;妇幼卫生保健设施滞后,队伍素质偏低,经费投入不足;孕产妇死亡率高、妇女妇科病较多;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谋求男女平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今后五年到十年,是和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为了适应我地区生产力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速度,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妇女事业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发展。为此,在进入21世纪的第一年,和田地区行署适时制定了旨在推进妇女发展进程的《和田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是按照我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实现21世纪第一个十年妇女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规划。
        《纲要》从我地区的基本区情和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成果和长期目标,确定了未来十年妇女发展的总目标。
        《纲要》借鉴了国家和自治区制定妇女发展规划的做法,以95纲要的实施为基础,根据我地区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六个优先发展领域,以妇女参与经济为基础,以妇女参政为关键,以妇女普遍接受教育为决定因素,以妇女的健康状况为基本指标,以法律保护为有效手段,以优化环境为重要因素。
        《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强化政府职能,健全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国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更大进步和发展。

总 目 标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 经济及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的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尤其是残疾妇女)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妇女普遍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的可持续发展。

主 要 目 标 与 策 略 措 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中女性比例达35%以上;
——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比例,提高中、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2、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
——保障妇女公平参与经济决策,逐步缩小男女在经济领域参与决策的差异;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技术、土地、信息等方面的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农牧区妇女享有居住地的土地补偿、股份分红等权利。
        3、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
——扩大农牧区的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
——城镇从业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
——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严禁女职工从事禁忌作业的工种;
——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落实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优先提供扶贫资金和项目;
——扩大扶持贫困妇女项目的覆盖面;
——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地区妇女贫困问题。
        6、保障妇女生育权利和生殖保健的权利,减少妇
女病,提高妇女的身体健康。

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政府宏观决策
在和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在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纳入性别平等观点。
——制定妇女平等参与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异,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水平;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等权利、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改善妇女经济状况,加大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资金投资。
法规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
差距。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为妇女提供更广泛的职业选择,实现非正规就业创造条件、提供资金和帮助。实行鼓励妇女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妇女从事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企业要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培训,提高女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领域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确保妇女在参与经济发展中接受有效服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权利。
——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推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为妇女充分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供各种就业信息;根据妇女求职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
——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多项培训活动。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保障妇女参政权利
——全地区干部队伍中县(处)级、科级妇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
——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有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配备1名女干部。
——担任正职或重要岗位的女干部数量逐年有所增加。
——地委、行署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
——女性较集中的行业,如教育、卫生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数量要逐年增加。
——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配备女干部。
        2、提高妇女干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
——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
——提高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的比例;
——提高企业职代会中女代表的比例;
——提高女干部继续教育比例,不断改善妇女干部的知识结构,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增加;
——提高后备女干部比例;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应达到20%以上,乡(镇)、村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应达到2:1的比例。

策略与措施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反映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程度。
地区宏观决策
        将妇女参与和田地区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纳入地区政治体制改革议程,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大程度上推进妇女民主参与的进程。
——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和田地区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和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逐步提高。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同等条件下女性有优先权。
——在制定有关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宣传和推荐女性人才的优势。
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
——在选拔、聘用、晋升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在选拔、聘用及晋升干部时女性不受歧视。
——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优先选拔。政府所属部门领导层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加强对优秀的年轻女干部的培养。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国有厂矿企业要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鼓励妇女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程度和比例。
——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妇代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社会宣传和培训
       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参与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培训教育机会。
——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培训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参政议政的意识、业务能力和竞争能力。
——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大力宣传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提高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程度,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力。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5%以下。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达到60%以上。
        2、逐步提高女性高中阶段受教育率。
        3、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开辟多形式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途径,不断扩大妇女受教育机会。
——提高妇女科学知识的普及率。
        4、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到中等发达区份水平
        5、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青壮年妇女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
——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8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以上。
        6、农牧区妇女劳动力基本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7、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大力推进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生育文化。

策略措施


        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妇女发展的决定因素。
地区宏观决策
        地区的人才发展战略中要体现性别平等观点,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地区的教育发展规划。
——制定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相关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教育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改善学科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培养新技术领域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在教育技术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实现过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对农牧区教育投入,为农牧区妇女受教育创造条件。
 

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关法规和部门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农牧区、少数民族、残疾人、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童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逐年提高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率,缩小男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差距。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争取提高向内地新疆高中班选送少数民族女学生的比例。
——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意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正规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发展县城和农村的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加快聋、哑、弱智等特殊学校的建设速度。
——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各级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加大扫除妇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扫除农村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2010年青壮年妇女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
——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农村劳动力妇女普遍接受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学习。在农村初中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教育有机结合,继续推行三教统筹,使农村女童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通过采取对口扶贫支教,启动远程教育扶贫项目等措施,提高我地区妇女受教育水平。
——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社会教育和培训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使妇女充分享受文化服务,参与文化活动,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
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盲。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利,提高妇女预期寿命,帮助残疾妇女康复。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率,降低患病率;
——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碘缺乏病;
——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00/10万;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农牧区达到50%以上;
——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90%以上。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4、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在2005年底前达到60%以上,2010年底前达到8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逐年降低,2005年底控制在20‰以下,2010年底控制在10‰;
——婚前医学检查率在城市达到90%,农村在2005年达到25%,在2010年达到50%。
        5、妇女妇科病、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减少妇女妇科病的发病率;
——减缓女性性病发病率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30%。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策略措施

        妇女的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完全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
地区的宏观政策
       在地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并加强对妇女健康的目标实施和体制改革。
——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
——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
——引导卫生保健产业发展,满足妇女的健康消费需求。
——通过宣传教育,在社会上树立和传播正确的妇女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
——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提倡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

法律和部门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政策,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提高妇女的健康自主权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加快卫生立法,完善和落实以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
——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要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畴。
——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
——对妇幼卫生人员进行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提高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
——加强产科建设,创造住院分娩条件。动员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在无法住院分娩的情况下实施消毒接生。
——提高产科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
——加强育龄妇女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工作,防止发生新生儿破伤风。
——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提供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以生殖健康教育为中心,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
——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利用宣传教育网络,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及自我防范知识。

社会保障和服务
        完善我地区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医疗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和预期寿命。
——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合作医疗,提高农村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从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根本转变,治病与保健相结合,不断满足广大妇女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利用现有体育场馆、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开辟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创造条件,提高妇女的身体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体系
——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和维权联席制度。
        2、开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在城市达80%以上,在农牧区达到60%以上。
        3、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受理侵害妇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的案件;
——降低强奸、拐卖等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对侵害妇女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结案率;
——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建立邻里“十户”联防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
        5、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援助
——由司法局、妇联牵头,于2002年底成立地区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援助办公室,力争2003年开展工作。
——在七县一市建立法律援助机构;
——2005年前设立和田地区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在全地区乡镇建立完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节委员会,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

策略措施

       消除法律规定与执行过程中的差距,是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妇女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手段。
立法
       在地区立法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及时规范影响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行为。
——在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关注妇女问题,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执法和司法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地区监督机制,保障宪法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
——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结案率。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嫖娼卖淫活动和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建立和完善妇联特邀陪审员制度,切实贯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妇女儿童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公正有效。
——培养高素质的司法、执法队伍,提高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把宣传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纳入地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把普法宣传和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达到60%。
——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法律援助
        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
——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
——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热线、避难所等各类妇女救助机构向遭受暴力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立法、司法、群众团体等社会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扩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覆盖面,强化性别平等意识;
——各级政府每年至少1一2次专题研究或听取有关妇女发展问题的汇报;
——提高媒体对妇女工作的全面宣传和对优秀女性的宣传率,树立全社会保护和尊重妇女的意识;
——重视表彰、奖励妇女中的先进分子,为妇女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适时提高供养标准;
——发展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保障妇女尤其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
——破除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遏制宗教干涉婚姻、教育、计划生育、遗产继承权等现象;
——淡化妇女的宗教意识;
——提高妇女家务劳动社会化水平。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强度。
        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
——设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
——农村改水受益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85%以上。
        5、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和决策的程度
——妇女环境保护知识知晓率达60%。

策略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可持续发展的要素。
地区宏观决策
        地区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有”“四自”新女性。
——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供养标准,使我地区的社会福利事业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提倡尊老爱幼。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治理污染,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扩大妇女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地区妇女在国际、国内事务中的影响力,促进世界的和平、进步与发展。

法律与部门政策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化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
——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大众媒体的管理、节目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执法和监督。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其中,设县、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垃圾无害处理率应达到75%。
——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填建设规划。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培训农村卫生厕所的专业施工队伍,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推进改水改厕后的使用、管理及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将农村改水受益率提高到85%以上。
——提高妇女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和农业化学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率。
——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民间环保组织,并在制定城市规划和对环境有影响的政策时充分考虑妇女的意见。
社会保障和服务
——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各县(市)全部建立老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的自我支配时间。

组 织 与 实 施

        1、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纲要的组织实施。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实施。
        2、实施纲要是全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本纲要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3、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政府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纲要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对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应用。
        4、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实施纲要所需经费。地区财政局根据纲要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适当安排专项拨款。各级政府要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和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
        5、本纲要由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 测 与 评 估


        1、对本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加强地区级的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做好实施纲要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纲要实施效果,并为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地区级妇女状况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地、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本纲要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地区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构、确保纲要总目标的实施。
        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地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纲要的实施效果。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组织地直各成员单位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地区监测评估周期为年度监测评估,每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和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4、建立纲要监测评估机构。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妇女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妇女纲要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地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本纲要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地区级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县(市)妇女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县(市)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县(市)妇女纲要的检查评估工作。
        各县(市)都要建立本地纲要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县(市)纲要的实施情况。

[责任编辑:地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