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365娱乐网 > 妇联工作 > 组织建设

地区妇联关于开展城镇社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2011-07-13   地区妇联   


 

和妇字〔2010〕28号

各县(市)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延伸服务领域,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提升妇联组织在城镇社区居民及“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认真扎实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地区妇联研究决定,于2010年在全地区7县1市开展社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共同促稳定”的方针,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领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实现人人有组织、人人可依靠组织的目标,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社区妇女工作,统筹推进城镇妇女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地区七县一市58个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妇联基层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社区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各县(市)妇联要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支持,按照党建带妇女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把社区妇女组织建设纳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整体规划。社区妇联要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构建以社区妇联组织为主,以辖区单位妇女组织和各类妇女联谊组织、社团组织为辅,具有开放性、协作性、充满活力的社区妇女组织格局。要积极拓展社区妇联的工作对象,将服务范围扩大到辖区内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所学校、每幢楼院的妇女群众之中,特别要关注贫困、流动妇女儿童,努力增加与妇女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做到对辖区妇女情况清、底数明。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妇女工作与社区实际紧密结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在参与中了解,在潜移默化中接受。
        (二)不断丰富和创新社区妇女工作内容与载体。要紧紧抓住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社区工作投入力度的契机,按照资源共享、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发展和完善家长学校、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妇女维权工作站等阵地,逐步实现社区妇女工作的阵地化、规范化和实体化。要运用妇联组织多年来创树的品牌载体活动,如“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巾帼社区服务工程”等,结合社区实际,精心策划、科学设计一些更加贴近妇女群众需求的新载体和新品牌,创造性地开展社区妇女工作。要发挥社区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妇女代表的作用,通过积极开展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宣传落实到位,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保持党与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妇女整体素质。要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在开展妇女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重点是要切实抓好社区妇女的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新疆发展历史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妇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切实抓好社区妇女的品德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弘扬美德、崇尚文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武装头脑,不断加强自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并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创建。要组织开展法律、科技、卫生、文化等进社区活动,采取贴近家庭、贴近生活的形式,宣传与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卫生保健、艾滋病预防、科普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社区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要以引领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要任务,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争创“巾帼文明岗”,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本职、找准定位,谋求新发展、创造新业绩。同时要加强对妇女的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对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妇女和女大学生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以及对女创业带头人、女经纪人等的示范性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妇女推动发展、建功立业的本领。
        (四)积极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要围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维权服务为核心,进一步强化社区维权工作,重点是完善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在试点社区建立法律援助点,加强对外来务工妇女的法律援助。深化“维权行动计划”,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协助社区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注重做好对社区妇女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五)加大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力度。发挥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作用,切实履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创新发展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在试点社区充分发挥家长学校、校外儿童活动场所的作用,积极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传播、普及。挖掘社区优秀家长,通过现身说法或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各族家长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高为国教子、科学育儿的水平。关心贫困儿童,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及残疾儿童的扶助和资助,维护女童权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六)切实加强社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要依托党建带妇建的优势,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把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力争解决社区妇联工作专项经费、培训经费及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等方面的问题。要推行和规范社区妇联组织选举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妇女联谊会、协会等各类妇女组织,有针对性地发展社区妇联团体会员,并探索建立社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推进社区妇女组织的民主参与进程。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妇联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上级妇联领导定期深入社区进行现场帮助与业务指导等途径,全面提高社区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执行能力。要建立规范的社区妇女工作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估办法,将年度工作考核延伸到社区,同时按照基础工作标准化、常规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品牌化的要求,评选创建社区妇女工作示范点,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逐步推广好的经验和工作覆盖面扩大。
        四、试点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5月下旬,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并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开展社区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中旬,各县(市)妇联要指导各试点社区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区妇女组织、规范社区妇联选举、加强社区妇女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妇女工作制度,在试点社区实现建设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一些好载体的目标。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导、整体推进的方式,促使全地区社区妇女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考察调研阶段。2010年7月,地区妇联将与地委组织部联合对全地区试点社区的妇女工作进行抽查,为召开现场推进会做好基础工作。同时,修改完善并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
        (四)观摩推进阶段。拟于2010年10月,地区妇联联合地委组织部召开地区社区妇女工作现场推进会。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妇联要把试点工作与社区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结合城镇社区妇女工作成功经验和试点活动的要求,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安排部署和落实。
        (二)搞好督查,推动落实。各县(市)妇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出来,形成城镇社区妇女工作长效机制。地区妇联将通过调研督导和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反馈信息。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妇联要利用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社区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市)妇联要结合各自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落实党建带妇建对城镇社区妇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推动社区妇女工作的改革创新。
        (五)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好试点工作作为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正确处理开展试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把握好试点工作的进度和节奏,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和田地区妇联
 2010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地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