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工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十二条规定”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3月20日,地区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地区工会系统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执行议事决策规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范公务接待、压缩会议数量规模、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提出了12大条25小条具体规定,全面体现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田地委的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杨吉波)
[责任编辑:和田地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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