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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严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杜绝“缺斤少两”  

 2017-04-17   和田县委组织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和田县“学、提、审”三项措施把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缺斤少两”,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

  学“两项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两项法规”培训会议,要求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提“填写问题”,明确事项要求。新规下发后的首次填报意味着更严的要求,对报告的8项家事、6项家产内容作了补充完善。例如,新规对报告内容作了补充完善,将出国与出境作了区分;把有单独产权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列为房产报告内容;把金融投资事项明确为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3种情况;首次把领导干部“子女的配偶”从业、经商办企业情况和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及投资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对于房屋面积只填了大概数,收入多少凭印象写,配偶的理财明细不清楚,房屋地址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填写说明要求重新填写。

  审“有关事项”,规范填写格式。严格按照报告表填写说明进行审核,对于房屋地址、金额单位、结婚日期等进一步进行规范,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完整、规范、实事求是。截止目前,和田县33名县级领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已基本符合填报要求。

[责任编辑:和田县委组织部]